手术切缝治疗疤痕的禁忌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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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3-9-26 21:31:4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IP:天津
手术切缝治疗疤痕的禁忌证



文章摘要:切除缝合术是瘢痕治疗中常用的一种手术方法,面积较小的瘢痕都可采用此法治疗。根据瘢痕的性质、大小、周围皮肤与器官的关系、基底状态等因素不同,切除缝合手术也是有一定的禁忌证,希望大家能了解一下!
  1. 瘢痕疙瘩 瘢痕疙瘩直接切除缝合后复发率几乎是100%,不仅如此,复发后的瘢痕疙瘩较切除前扩大,故将其视为单纯直接切缝的绝对禁忌证。若与放射、激素注射等治疗方法结合时,手术直接切除缝合方可考虑。
  2. 估计切除后直接缝合时有张力的瘢痕 瘢痕切除后的创面不同于一般外科良性肿物切除后的创面,前者当切除瘢痕后,由于瘢痕的收缩,周围皮肤明显向两侧裂开,原位缝合时已经存在张力,若瘢痕面积宽,虽经创缘游离但仍有张力者,即使勉强缝合,术后切口必然留下较宽瘢痕,不符合瘢痕治疗原则。
  3. 宽度较大的瘢痕 瘢痕切除后能否直接缝合,取决于瘢痕的宽度。切除瘢痕的宽度又与瘢痕的形状相关。线状或椭圆形瘢痕切除的宽度与瘢痕的宽度相等,而方形或不规则形瘢痕,切除的宽度就要超过瘢痕自身的宽度。另外一个重要因素是瘢痕周围与基底的条件,瘢痕位于皮肤宽松的部位(如腹部),创缘下可以作较大程度游离,允许切除宽度可达4cm左右,而在颧弓部,基底坚硬且上有下眼睑所在,切除的宽度仅限于1cm以内,否则不仅切口缝合时有张力,还可能造成周围器官移位变形。一般来讲,宽度2cm以内的瘢痕是可以直接切除缝合的,过宽的瘢痕直接切除缝合则是禁忌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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